2010年5月11日,欧盟在官方公报上发布关于(EU) No .6/2010草案的一读(the first reading)。该草案对含纳米材料的新型食品制定了新规,要求所有含纳米材料的食品必须经过风险评估才能投放市场;且一旦被允许消费时,必须标明所含纳米形式的成分,并在之后用括号注明“nano”(纳米技术)。
该草案涉及的新型食品是指1997年5月前未在欧盟市场大量消费的食品,既包括一些运用新生产工艺如纳米技术加工的食品,也包括过去只在非欧盟市场销售的食品。
该草案同时废止了欧洲议会和理事会条例(EC)No.258/97和委员会条例(EC)No.1852/2001,并修订了欧洲议会和理事会条例(EC)No.1331/2008,,建立食品添加剂、食品酶、食品调味料和新型食品的共同批准程序。
对该草案的最终投票将在七月进行。更多内容请见:http://eur-lex.europa.eu/LexUriServ/LexUriServ.do?uri=OJ:C:2010:122E:0038:0057:EN:PDF